在IPO前夕清仓式分红,之后再募资偿债补流,这样的操作在拟IPO企业中并不少见。且往往这类大手笔分红,大部分都流入了实控人腰包。
去年10月,浙江国祥、福华化学、沃得农机多起“清仓+透支”式分红行为的密集曝光引发了市场怒气,触及到了舆情的敏感点。监管也对此行为愈发重视,从严审核。
3月15日,证监会连发四大重磅政策。其中,《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中明白准确地提出,要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不是真的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责清单式管理。
这无疑是给拟IPO企业又一次敲响了警钟。在“315新政”实施以来,之后多家主动撤回申请材料的企业也有清仓式分红之疑。
3月21日,青牛技术IPO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原因系公司及保荐人国投证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青牛技术此次IPO拟募资5亿元,其中2.36亿元用于全媒体联络平台技术升级建设,1.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0.81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0.43亿元用于营销网络建设。然而,青牛技术在2022年现金分红却高达1亿元。
同时,招股书显示,2022年至2022年,青牛技术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21亿元、3.68亿元、3.55亿元,各期期末货币资金规模较为充足,这也代表着公司并不差钱。
在首轮问询函中,监管对青牛技术IPO前夕分红1亿元,又募资补流1.4亿元的做法持质疑态度。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经营及财务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情况,说明2022年进行大额现金分红的必要性。另外,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2022年度大额现金分红后且期末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情况下,“补充流动资金”为募集资金第二大用途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对此,青牛技术表示,2022年现金分红为发行人正常经营发展留存了必要的储备资金,短期内现金流及资金需求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体现了发行人对投入资产的人期望获得合理的预期回报的回应,该次分红同时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而在被要求说明补充流动资金为募集资金第二大用途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时,青牛技术的回答显然有些含糊其辞。
青牛技术表示,公司未来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而银行贷款等短周期贷款形式难以满足研发投入等长期大额的资金需求,仅靠内部经营积累的模式难以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这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完全满足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带来的资金需求,并有利于提高资金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从而提升盈利能力。
这番说辞虽解释了为何公司要补充流动资金,但并未说明补充流动性占募资额中第二大的原因,以及“前脚大额分红,后脚补充流动性”的必要性也只字未提。
3月19日,金田新材IPO审核终止,原因系金田新材及保荐人国元证券主动撤回申请文件,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其审核。这已经不是金田新材首次冲击A股市场,公司曾在2020年12月拟冲刺创业板,但半年后就主动撤回了材料,彼时的保荐人是中泰证券。
金田新材此次IPO拟募资15.66亿元,其中6.49亿元用于年产70000吨功能性聚酯薄膜生产线吨BOPE薄膜生产线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019年至2022上半年,金田新材除了2020年未实施现金分红外,其余时段均进行了大额分红。2019年、2021年和2022上半年,公司分别现金分红了1.09亿元、2.18亿元、1.64亿元,合计4.91亿元。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控制股权的人及实控人方文彬、方文翔共取得分红款共计2.44亿元,其中1.04亿元用于偿还金田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借款、利息及担保债务、金田集团日常经营等。
上交所对此行为也是着重关注,在审核问询函中要求金田新材说明报告期内金田集团的财务情况以及经营情况,是不是真的存在大额亏损、大额负债以及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说明相关亏损和债务的形成原因,是否和发行人业务相关。并要求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就发行人与金田集团是不是真的存在体外资金循环、是否替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等问题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边是大额分红4.91亿元,一边是募资6.5亿元用于补流还债,且分红款项中有1.04亿元也是用于偿还债款、利息等,难免惹人生疑。
3月18日,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海宏液压的上市审核,原因系海宏液压及保荐人西南证券主动申请撤回上市申请文件。
海宏液压的申报材料于2023年6月20日被受理,在九个月的时间内,公司经历了三轮问询,但迟迟未等到上会审议。多轮的问询审核仍未能打消监管的疑虑,海宏液压的IPO之路并不顺利。
此次IPO,海宏液压拟募资6亿元。其中4.43亿元用于液压阀建设项目,2562.64万元用于液压阀建设,8361.05万元用于企业研究院升级建设,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从基本面的数据指标来看,海宏液压无疑是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成长型创新性”企业。
海宏液压的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呈连年增长。2020年至2023上半年,公司的营收分别为4.09亿元、5.42亿元、5.49亿元、3.3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016.34万元、1.02亿元、1.22亿元和6719.0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做了三次现金分红,共派发现金股利2.14亿元,占报告期内合计净利润的72.47%。
在第一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海宏液压说明现金分红的必要性,是不是满足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获得分红资金去向用途是否异常,并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大额现金分红、大额股票投资及大额资金拆借情况,说明使用募集资金补流的合理性,以及本次上市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在第三轮问询中,深交所又再次要求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要求结合现金分红的问题,以及补流资金测算合理性等,进一步说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同时要求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在第二轮问询中未提及现金分红的合理性问题。通常来说,如果未在后续问询中对前次有关问题进行追问,表示监管基本认可了相关解释。但在第三轮问询中,深交所再次要求发行人说明现金分红一事。
“第一轮问询是2023年7月,第二轮问询是9月,第三轮问询是12月。从时间线月多起拟IPO企业清仓式分红的行为接连曝光不无关系,监管对此更为审慎,所以才会出现第三轮问询再次提及这一情况。”华南地区某投行保代向记者解释道。
3月15日,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敏达股份IPO的审核,原因系敏达股份及保荐人民生证券主动撤回申请材料。
2019年至2022上半年,公司营收分别为8.75亿元、8.28亿元、9.59亿元、4.3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8亿元、1.14亿元、1.13亿元、0.29亿元。在业绩持续下滑的同时,敏达股份却没有停下大额分红的步伐,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分别分红1.02亿元、0.57亿元、2亿元。
不难发现,2019年至2021年,公司的归母净利润合计为3.55亿元,而现金分红达到了3.59亿元。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在IPO申报前夕,敏达股份的分红规模已超越了同期的归母净利润总和。
而从股权结构看,敏达股份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业,实控人为林玮信、林玮昶、林玮宣和黄瑾。其中,林玮信、林玮昶、林玮宣三人是姐弟关系,黄瑾是林玮信配偶,四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97.37%的表决权。在大额分红后,有3.5亿元落入了实控人的口袋。
此次IPO,敏达股份拟募资5.48亿元,其中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募资投项中耗资最大的一项。
早在2023年3月,上交所就对敏达股份进行了首轮问询。根据上交所的IPO审核流程规定,上交所审核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及保荐人应及时、逐项回复本所问询。但直至IPO终止,公司仍未披露首轮问询答复。
大额现金分红、募资补流比例大、股权比例绝对集中,很难不让人怀疑敏达股份的上市有“圈钱”之疑,其IPO之路的失败似乎也是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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